连云港和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智能化车间改建及船台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 一次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进行“连云港和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智能化车间改建及船台升级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 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现有项目情况:连云港和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6日,位于灌云县燕尾港镇团港,全厂占地703829平方米,从事金属船舶制造,包括数控加工、喷砂、喷漆、烘干、焊接及组装等生产工艺。现有项目于2008年06月取得原连云港市灌云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其中一期项目于2020年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名称:智能化车间改建及船台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和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团港;
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智能化车间改建及船台升级改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连云港和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团港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85127919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格润供应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兴桥路338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7826532909
电子邮箱:12396119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进行前期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同时进行第 一次信息公开;
2、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公众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参意见调查表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连云港和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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